贵州枪击案真相欲盖弥彰
18 Jan 2010
警察张磊枪杀两名村民,其中一人头部中弹,另一人先腿部中弹、后头部中弹,警方宣布该案为“袭警抢枪”。史称张磊杀人案。报道称两名村民称威胁别人:不准讲真话 否则炸你家房子
1月12日,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当场击毙。事发后,坡贡派镇政府迅速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补偿70万的协议。1月17日,安顺市警方透露了“1·12安顺枪击案”的初步尸检结果:死者郭永华头部中弹,死者郭永志右大腿和头部两处中弹。安顺市警方负责人表示,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问题。1月18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就该案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第二次通报延续了第一次通报时“抢枪”的说法,但回避了“袭警”的说法;承认现场共发射五颗子弹,两枪示警,三枪击中两名死者;重点强调了两名死者遗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而警察张磊的酒精含量为零。(1月17日、18日新华社)
不得不说,无论是安顺市警方的“透露”还是安顺市政府的“通报”,都不能令人满意,此案相关信息存有不少漏洞。实际上,如此对待和回应公众的疑问,只会让真相欲盖弥彰。
其一,张磊一共开了五枪、郭永志中两枪这一事实得到确认。它说明,即使郭永志有袭警、抢枪行为,当他中第一枪倒地后,张磊也不应该在其头部补一枪致其死亡,张磊的违法犯罪嫌疑难以逃脱。但是,对于如此清楚明了的事实真相,安顺市政府仍不予承认、不予表态。
其二,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副所长,张磊处置村民打架这种常见小事竟然“经验不足”,让人难以置信。
其三,安顺市警方和安顺市政府一再强调郭永华、郭永志喝过酒,是想从侧面证明郭永华、郭永志当时情绪激动,有暴力袭警和抢枪行为。依我看,恰恰相反。这说明,即使郭永华、郭永志有抓扯、攻击张磊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酒精驱使,而不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袭警、抢枪。在抓扯过程中,张磊也应该能够闻到、看出这两个人醉酒。那么,警察张磊向两个不听话的醉汉开枪,其正当性、必要性何在?反过来说,张磊并没有喝酒,他枪杀两名村民时,头脑是完全清醒的,没有酒精为其担责、开脱。
其四,虽然“安顺枪击案”的重重迷雾尚未廓清,但是,单单赔偿死者家属这件事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果郭永华、郭永志有暴力袭警和抢枪行为,那么张磊开枪就是履行正当职权,郭永华、郭永志就是“死有余辜”,但是,坡贡镇政府事后为何立即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赔偿,是否恰恰意味着什么?
案件越是离奇,越需要公权部门给出经得起考验的调查结果。在此有必要提醒有关部门,这起案件已经演变成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像他们所声称的那样“查清情况,分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不姑息、不偏袒、不唯上、只唯实。有公安部督办,有舆论质疑,有民意汹涌,此案真相终会大白于天下,任何遮掩、歪曲、作假都将徒劳无功。晏扬
《祸起1360元退亲款》的关岭“1·12”枪击案追踪报道,采访了发生纠纷案的另一当事人戴寸忠称,郭家兄弟等7人在案发时曾在镇上喝了五六斤白酒,且事情起因系郭家兄弟先动手,此后,郭家兄弟与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发生撕扯并将其逼到阴沟,张磊鸣枪警告后,郭家兄弟继续扑向张磊。
17日,戴寸忠父子三名当事人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称,戴寸忠是在15日下午5点左右在断桥镇派出所接受的采访,采访人和陪同采访人包括记者和身着便衣的警察。
戴寸忠向本网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采访时,回忆开枪细节时与《祸起1360元退亲款》的报道内容有冲突:他前面有围观的群众,他没看到开枪的细节。
《祸起1360元退亲款》报道还援引目击者的话称,当晚,郭家人挨家逐户打招呼,“不准讲真话,否则炸了你家房子。”
该案中的另一名当事人郭永文17日再三强调,他们绝对没有做出这样的举动,且《黔中早报》的报道与事实有出入。
即将在18日上午11点举行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或将公布开枪细节。
(重庆晨网特派记者郎清湘 17日23:00贵州安顺报道) 17日,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12日使用枪支致两村民死亡案中的尸检报告披露:死者郭永华头部中弹,死者郭永志右大腿和头部中弹。
18日上午11点在安顺市政府,将召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两名村民案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律师认为警方在推诿责任
据记者多方了解,公安部督察局一名警务督察人员自14日抵达安顺后,参与了事件调查,并将全程监督案件的调查。
对于张磊有无必要两枪都打向足以致命的头部,以及先打腿部致使对方无反抗能力后,又冲头部开枪的问题,安顺警方负责人告诉新华社记者,从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张磊及协勤当时确实受到当事人攻击和抓扯,但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警方将根据下一步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的13日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宣布该案为“袭警抢枪”。
17日晚上,两名死者家属委托的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对本网记者说,尸检报告需要拿到后,征求死者家属意见,才能确定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对于官方“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的解释,作为本案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徐建国表示严重不认同,“警方不能以’经验不足、处置不当’8个字解决整个问题,两条人命没了!严格地说,本案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按故意杀人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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